档案信息
档案日期:道光元年正月十二日
档案类别:内务府奏销档
收藏机构:第一历史档案馆
档案正文
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2-28 09:16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事。

据前任长芦盐政常显呈称:应解嘉庆二十五年分盐政扣裁养廉银五千两,再请归公养廉银五千两,又运司、运同、运判扣裁养廉银七千一百二十两,又嘉庆二十四年分各项盈余银七千九百四十五两八钱七分四厘,共银二万五千六十五两八钱七分四厘,委员解交广储司存 贮。其扣裁养廉并盈余银二万六十五两八钱七分四厘,向系交圆明园银库收贮,现在广储司银库发项较多,应请旨将扣裁养廉并盈余银两均交广储司银库查收。为此谨奏。

等因于道光元年正月十二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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