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福等奏预备福海烟火法船折
档案信息
| 档案日期: | 嘉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
| 档案类别: | 内务府奏销档 |
| 收藏机构: | 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正文
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2-28 05:36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奴才常福,苏楞额谨奏,为奏闻事。
查本年应行预备福海烟火法船一分,七夕、孟岁等项炮仗,以及次年山高水长盒子,减半预备烟火花炮等琐,除两淮盐政年例呈进盒子七架、灯七对、花炮、起火一万二千件外,应行成造白日盒子一架、七尺千叶莲盒子一架、六尺盒子一架、花炮盒子、登子等项九万八千四百二十一件,除行取纸张等项外,按例办买物料,销算银一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七分七厘。请由广储司银库支领,饬交该管司员等妥协成造。为此谨奏。等因。
于嘉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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