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6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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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内务府谨奏:

据淮关监督董椿呈称,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起,至五十四年五月十一日止,计一年,遵例存留办公银一万两。内除照例动给帮办税务笔帖式等养廉并饭食银八百九十二两八钱,余存银九千一百七两二钱,又余存火耗银三千八十五两六钱五分二厘,委员解交前来。査 上次前任监督征瑞委员解交存留办公银两,经臣等具奏交圆明园库收贮在案,今此次董椿委员解到存留办公并余存火耗共银一万二千一百九十二两八钱五分二厘,相应请旨,仍交圆明园银库收贮。为此谨奏。等因缮折,于本月初二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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