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征瑞罚缴银交圆明园银库折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6 10:00
总管内务府谨奏。
据淮关监督征瑞呈称,前在两淮盐政任内,因查办硝磺一案,罚缴养廉银六万两,已缴过银二万两,未缴银四万两。又纲引积压未经査奏罚缴养廉银八万两。共应缴银十二万两,分作八限完缴。今将笫一限银一万五千两呈解前来。
査上年该监督征瑞解到前项银二万两,曾经臣等具奏交圆明园银库收贮在案。今此次该监督征瑞解到银一万五千两,请旨仍交圆明园银库收贮。为此谨奏闻。等因缮片,于初十日交于奏事兵外郎等转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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