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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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6-16 10:40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
总管内务府谨奏:
据淮关监督征瑞呈称,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起,至五十三年五月十一日止,计一年, 遵例存留办公银一万两内,除照例动给帮办税务笔帖式等养廉并饭食银八百九十二两八钱,余存银九千一百七两二钱,委员解交前来。
査圆明园库现存银无几,相应将该监督征瑞委员解到银九千一百七两二钱请交圆明园银库存贮。为此谨奏闻。等因缮片,于初十日交于奏事员外郎转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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