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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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三和谨奏,为参奏事。

恭查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初四日遵旨,森玉笏、晞旸阿添建房间工程。奴才等即派员外郎査尔泰等监督承办,理宜随时备料,今岁春融上紧修建,早可工竣。乃该员等漫不经心,躭延至今,复以赶办奉三无私工程借词掩饰,致蒙上问,始行草率完竣,殊属怠玩。若不严加惩治,无以示警。奴才请将森玉笏、晞旸阿工程现在赶办草率活计。所用工料不准开销,着落该员等赔补。遵照原估做法,另行加意坚固修整,妥协办理外。仍将员外郎查尔泰、苑副五十四、笔帖式舒通各罚俸一年,以为懈弛误工者戒。至奴才三和身江董率之责,似此怠玩监督,理应实时査参。乃平素因循回护,以致临期迟误,草率罢软,疏忽之咎实所难辞。仰恳皇上天恩,将奴才三和交内务府严加察议,以为罢软疎忽之戒。为此谨奏。等因缮写折片,于初八日交于奏事御前侍卫索木策等转奏。奉旨:三和着宽免。余依议。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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