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太监救火偷窃银两治罪折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治罪事。
査太监王进福因救火偷藏银两,遵旨审讯。臣等讯据太监王进福供称:我在紫碧山房当差,五月初五日在奉三无私救火后,天亮时候火已将熄,我走到天地一家春地方,见有一个太监在那里用棍子拨拉灰,捡了些银子,拏了去了。我心里想,那里必定还有银子,我随在那里也找了大小十三个锞子,拏到东北角桥底下石孔里收藏,至初六日晚,得便将这银子拏到下处,被本处太监崔文贵看见,我恐怕他告诉首领,我给了他四个锞子,央求他不要告诉首领,他应许了不告诉首领,不知道他怎么又告诉了首领。初八日晚,有本处首领刘吉样着太监李进禄将我叫去,问我说,你救火捡了十三个锞子,为何没告诉我呢,你又给了崔文贵四个,如 今崔文贵首告了你了。我说道银子原系我救火捡的,没告诉是实。首领将这银子要去,把我绑了,送到司房。今日带进城来,有总管等将这银子称了一称,重一百十三两,我并没动用分文是实。等语。
诘问王进福:你系紫碧山房当差太监,前去救火,如何就知道那里有银子,这必是你于初起火尚未延烧之时,你进屋里去偷的,或素日知道放银子的地方,同你伙同本处之人偷盗的。你若不实供,就要夹了。据供:我起初原在九州岛淸晏同太监朱玉抬水救火来着,抬了几桶水,我就上了鸢飞鱼跃的亭子上。救火后,我从亭子上下来去叫水,走至东边天地一家春,见太监马进忠在那里捡银子,我随起意,等他去后自行偷捡银锞大小十三个是实。我是紫碧山房的太监,与天地一家春相去甚远,听见失火才赶了去救火,那时火已延烧,焉能进屋里去偷银子。至于本处太监要偷银子,他自己去偷岂不机密,焉肯又伙同外人,倒叫人知道呢等语。
复夹讯王进福:据你所供情节,俱不真实,必然还有同偷的人,况且你供称只捡得银一百十三两,俱经总管太监等査收,你买东西还使过银三两零,看来偷去的银子必不止于这些。况灰土之中尚有别的东西,你还偷捡过什么东西,倶一一从实供来,不可稍有隠匿。据供:我实在并无同人伙偷,只有我自己捡得大小锞子十三个,共重一百十三两,并无动用分文。这买东西使用的银子,是我救火得的赏银,此外亦无偷捡过别的东西,如有,敢不尽情供出,肯受此重刑么,等语。
讯,据朱玉供:我是紫碧山房当差太监,五月初五日救火时,我同太监王进福在九州岛清晏抬水,抬了几桶水,他就去上房去了。天亮之后,他从亭子上下来,不知又往那里去了,别的情由实不得知,等语。
(中略)
查王进福系在内当差太监,当失火之际,若稍有人心,自有竭力扑救,何暇偷藏银两。乃胆敢乘便由灰土内偷窃银两,希冀侵肥,情由殊属可恶。若仅照律拟徙,不足蔽辜。应将太监王进福发往黑龙江,给与披甲人为奴;朱玉无干,应毋庸议。为此谨奏请旨。等因。
交于奏事御前侍卫索诺穆塞楞等转奏。奉旨,依议。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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