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淮关节余银交圆明园银库折
档案信息
| 档案日期: | 道光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
| 档案类别: | 内务府奏销档 |
| 收藏机构: | 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正文
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2-28 10:09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总管内务府谨奏:
据淮关监督文连委员解到余存办公银九千一百七两二钱,又节省养廉银五千两,查以上银两向系奏明交圆明园银库查收,今该监督委员解到余存办公节省养廉共银一万四千一百七两二钱,照例请旨交圆明园银库收贮。为此谨奏。
等因于道光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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