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楞额等奏遵旨将圆明园技勇箭枝缮写清字折
档案信息
| 档案日期: | 嘉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
| 档案类别: | 内务府奏销档 |
| 收藏机构: | 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正文
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2-28 09:43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奴才苏、常①谨奏,为遵旨复奏事。
据总管太监吕进忠口传,本月十七日奉旨:著将圆明园技勇箭枝交奴才苏等,于每枝缮写“圆明园技勇”五字,并著于写完交进后由报覆奏。等因。钦此。
奴才苏等遵即于十八日辰刻由内领出箭四百五十枝,每枝各写清字“圆明园技勇”五字,本日申刻缮写完竣,仍交总管太监吕进忠讫。理合附报奏闻。谨奏。
嘉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①苏,常,即总管内务府大臣苏楞额、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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