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派査工内务府司员复査绮春园工程银两呈堂稿
档案信息
| 档案日期: | 嘉庆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
| 档案类别: | 内务府堂呈稿 |
| 收藏机构: | 第一历史档案馆 |
档案正文
本条信息修订于 2023-02-28 03:04 请核对首次查询时间呈,为呈明复行查核呈覆事。
据圆明园呈报:总理园庭工程事务大臣奏称,绮春园添建宫门、勤政殿、烟雨楼、涵秋馆、茂悦精舍,以及舍卫城、方壶胜境、福园门、小马圈等处殿宇、楼座、房间共一百七十三间,游廊二百六间,亭子六座,牌搂二座,牌楼门一座,门罩二座,桥闸十三座,旗杆二座。等处墙垣、月台、海墁、甬路、影壁、门口、泊岸、码头、内里装修、殿内佛像、龛案、供器、油画、裱糊,以及拆去房座、游廊共三百五十三间,桥闸九座,并园内修鲶大小船一百九十六只等项工程,按例共应销银三十三万五千二两四钱六分七厘。内除领用木植应抵银一千九十六两八钱八分四厘,净【销】银三十三万三千九百五两五钱八分三厘。等因造册请销前来,奴才等复令管理销算官员照册详加斟核,应减银五千一百三十两二钱五分二厘,净准销银三十二万八千七百七十五两三钱三分一厘,仍请交总管内务府大臣复行查核。等因一折于嘉庆十五年四月二十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在案。等因呈报前来。职等奉派查核,遵即率领书算人等前赴各该处,遵照原奏随单逐细査对,均属相符。理合呈明,伏候堂台批准,以便送堂于年终汇奏可也。为此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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