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双鹤斋工程错用木植遵旨査议折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5 20:47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查议事。
军机处抄出,据和硕额驸福隆安奏称,査得双鹤斋之存素殿、琢雪殿南山外耳房三处,所有殿内木植俱系栢木包镶,而各处连楹皆用松木。随将原造奏销清册取来,逐一核对,其所开栢木包镶各装修内,本来载此四件连楹,是该监督等尚无朦混冒开情弊。但从前承造时监督随意将松木充用,实属草率。而报销査核时,监修之总管大臣等既未查出,令其更换栢木包镶,而册内未经开载之处亦未看出,均属不合。所有此数处连楹,应令该监督、前任苑副今升热河总管寅著、苑丞照珠,即行照式赔补包镶,仍交总管内务府察议。其监修之总管大臣一并请旨察议。等因于乾隆三十五年正月二十五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随将此案应行査议之大臣等职名移咨奉宸苑转查去后,旋于本年二月二十六日据该苑将该工监修之总管大臣职名查送前来。
査监督寅著等均系承办工程事务之员,双鹤斋之存素殿、琢雪殿南山外耳房三处连楹,承修时理宜皆用栢木包镶,乃该监督等并未留心如法修理,随意皆用松木充用,殊属不合。除所有此数处连楹着落该监督等即行照式赔补外,应将监督、前任苑副今升任热河总管寅著、 苑丞照珠,均照造作不如法笞四十律,各笞四十,系官,各罚俸六个月。至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和等系总理工程事务之大臣,并未査出,亦属疎忽。除总管内务府大臣倭赫巳经病故毋庸议外,应将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和、副都统五福,均照疎忽例,各罚俸三个月。其有无纪录,俟命下之日另行查明,照例办理可也。为此谨奏请旨。
等因于乾隆三十五年三月十六日,交奏事员外郎常庆转奏,奉旨:依议。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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