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覆査各处工程汇总折(附清单)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査明具奏事。
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据管工大臣遵旨议奏,内称:査每年所办工程,有内务府应修常例工程,有管工大臣专管工程,向来分为两项,各司其事。请嗣后遇有内务府常例工程该工司员报竣后,由管工大臣内前往亲加査核,其系何人查过之处,即于报销折内声明具奏;其有系管工大臣所管工程,应请由不管工程之内务府大臣内前往査核,其系何人查过之处,亦于折内声明具奏。如此分晰查办,既已专其贵成,亦可杜瞻狥草率之弊。等因具奏。奉 旨:是。钦此。钦遵在案。
今据各工陆续送到应行覆查修理圆明园各等处工程共二十五案,臣永瑢、德保、伊龄阿、舒文等遵即各率司员,携带销算原册,亲往该工逐细详查,均属相符。
谨将臣等率员覆加详査各案工程另缮淸单,一并恭呈御览。为此谨奏。等因于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
附 清单:
永瑢、德保、伊龄阿、舒文率领司员覆行査核工程四案:
一案,原办监督、原任郎中班达尔沙等修理圆明园、长春园,熙春园、绮春园内等处殿宇,游廊、亭座、桥梁黏补工程,原估工料银一万三千七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一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七百五十四两四钱七分三厘,实净销银一万二千九百七十九两四分八厘。今率领郎中常宁、员外郎琦玖覆行査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一案,原办监督、员外郎德楞额,苑丞贵保、四达塞修理圆明园内佛楼等处油画见新工程, 原估工料银六千七十两七钱九分七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三百三十一两七钱二分六厘,实净销银五千七百三十九两七分一厘。今率领郎中常宁、员外郎琦玖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一案,原办监督、苑丞长德、苑副额尔赫修理〔乐〕安和山石、佛寺牌楼、旗杆工程,原占工料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九分四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二百两三分一厘,实净销银一千六十八两三钱六分二厘。今率领员外郎琦玖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一案,原办监督、郎中常贵修理圆明园外围各处添改石桥、泊岸、暗沟工程,原占工料银五 万九千五百七十一两八钱七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二百七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实净销银五万九千二百九十七两九钱六分六厘。今率领员外郎明安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枓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永瑢、伊龄阿、舒文率领司员覆行查核工程一案:
一案,原办监督、员外郎德愣额、苑丞文琳修理圆明园清净地等处殿宇、楼亭油饰见新工程,原估工料银九千三百十九两一钱一分五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二百二十两五钱六分七厘,实净销银九千九十八两五钱四分八厘。今率领员外郎富尔纳覆行査核,该工所用一切物 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永瑢、德保、舒文率领司员复行查核工程二十案:
(中略〉
一案,原办监督、员外郎徳楞额修理五福堂添建正殿卧碑工程,原估工料银三千四百七十两二钱二分三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二百七十九两四钱二分八厘,实净销银三千一百九十两七钱九分五厘。今率领郎中祥安、员外郎双保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一案,原办监督、苑丞德敏,文琳、四达塞修理圆明园内松风阁等处油画见新工程,原估工料银二千五百七十两八钱四分九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四十二两六钱二分七厘,实净销银二千五百二十八两二钱二分二厘。今率领郎中祥安、员外郎双保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中略〕
一案,原办监督苑丞文琳修理圆明园、长春园、熙春园、绮春园各园内岁修工程,原估工料银四千一百二十八两六钱六分八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三百十一两八钱一分七厘,实净销银三千八百十六两八钱五分一厘。今率领郎中常贵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 数目均属相符。
〈中略)
一案,原办监督、苑丞贵保、四达塞修理圆明园、长春园、熙春园、绮春园、春熙院等处殿宇、楼亭、游廊、房间、桥、闸、牌楼等项工程,原估工料银四万二千五百七十八两二钱四分三厘,经该工自行核减银一千四百七十二两一钱一分六厘,实净销银四万一千一百六两一钱二分七厘。今率领郎中高杞、员外郞阿尔邦阿覆行查核,该工所用一切物料工价银两数目均属相符。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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