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奏芰荷香荷花稀少将该管官员议处折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6-15 21:03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议处事。
据副都统和尔经额奏称,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三日奉旨:芰荷香前水泡西边荷花微少,将河成沙土深深挖出,易换河泥。钦此。嗣经步军清挖河淤之际,将沙土挖出,加堆土山,换补河泥在案。今岁谷雨前,则经奴才派委河道官员率领藕匠跴得熙舂园、绮春园内藕秧八百六十五觔,又办买过藕秧六百五觔,共领用过银二十三两一钱八分八厘。
查前项水泡既经换补好泥,栽种藕秧,理应茂盛,今所长荷花不但无几,竟有多半未出者,实系该员等栽种未妥所致,其所用银二十三两一钱八分八厘应如数追出还项。至明岁栽种藕秧时,仍着该员等妥协赔补栽种外,将承办库掌钱保、委署苑副福新交总管内务府议处。至奴才和尔经额未能详查,亦属不合,将奴才一并交内务府察议。等因于乾隆四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具奏。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
臣等查库掌钱保等系承办栽种藕秧之人,水泡既经换补好泥,荷花自应茂盛,乃初栽时并未详慎妥协栽种,以致荷花多有未出者,殊属不合,应将库掌钱保、委署苑副福新照不行详查例各罚俸六个月。和尔经额系统辖之员,未能查出办理,疏忽之咎亦所难辞,应将副都统和尔经额照疏忽例罚俸三个月。为此谨奏请旨。
奉旨;知道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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