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事。
臣属营造司、奉宸苑等处、于雍正八年八月,由工部领用入黄册奏销之一应什物,逐一查核开列,与工部黄册一并恭呈御览。
雍正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由武备院行文,领取圆明园蒙古包内钉席所用光帽麻菰钉一千三百个。
(中略)
谨此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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